为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,维护餐饮企业信誉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,结合本店实际,特制定本卫生管理制度。全体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,确保食品卫生安全。
一、总则
1.1 本制度适用于本餐饮企业所有食品加工、储存、销售及服务环节。
1.2 餐饮卫生管理遵循“预防为主、全程控制、全员参与”的原则。
1.3 企业法定代表人(或负责人)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,对全店卫生安全负总责。
二、从业人员卫生管理
2.1 健康管理: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,并定期接受健康检查。患有碍食品卫生疾病者,应立即调离岗位。
2.2 个人卫生:
a. 工作前、处理食品后及接触不洁物品后必须用流动水和消毒液洗手。
b. 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,头发不得外露,不得留长指甲、涂指甲油、佩戴外露饰物。
c. 操作时禁止吸烟、吐痰、咀嚼口香糖等行为。
2.3 培训教育: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,并建立培训档案。
三、食品采购与储存卫生
3.1 采购管理:
a. 从合法合规的供应商处采购食品及原料,并索取相关票证。
b. 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,确保来源可追溯。
c. 不采购腐败变质、有毒有害、感官性状异常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。
3.2 储存管理:
a. 食品仓库应保持清洁、通风、干燥、防鼠、防虫。
b. 食品应分类、分架、隔墙离地存放,标识清晰。
c. 遵循“先进先出”原则,定期检查库存,及时清理过期、变质食品。
d. 冷藏(0-8℃)、冷冻(-18℃以下)设备应配备温度显示装置,定期除霜、清洁,确保温度达标。
四、食品加工过程卫生
4.1 粗加工:
a. 动物性、植物性、水产品应分池(盆)清洗,分案操作,防止交叉污染。
b. 蔬菜应充分浸泡、清洗,去除有害物质。
4.2 烹调加工:
a. 彻底加热食品,中心温度不低于70℃,防止外熟内生。
b. 不使用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原料,不使用非食品添加剂。
4.3 专间管理(如凉菜间、裱花间):
a. 专人操作,进入前应二次更衣、洗手消毒。
b. 室内温度不高于25℃,配备独立的空调、消毒、冷藏设施。
c. 工具、容器专用,使用前严格消毒。
4.4 餐具洗消:
a. 严格执行“一刮、二洗、三冲、四消毒、五保洁”流程。
b. 消毒后的餐具应存放在专用的密闭保洁柜内,防止二次污染。
五、环境卫生管理
5.1 餐厅、厨房、卫生间等场所应保持整洁、无积水、无异味。
5.2 垃圾应分类、密闭存放,日产日清,垃圾桶定期清洗消毒。
5.3 有效落实防鼠、防蝇、防蟑螂等病媒生物防治措施。
六、食品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
6.1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,明确报告流程和处置措施。
6.2 发生疑似食品安全事故时,应立即停止相关食品供应,封存可疑食品及原料,及时报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,并配合调查。
七、检查与考核
7.1 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员,负责日常卫生巡查并记录。
7.2 定期组织全面卫生检查,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。
7.3 将卫生管理执行情况纳入员工绩效考核,与奖惩挂钩。
八、附则
8.1 本制度未尽事宜,参照国家最新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执行。
8.2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,由本店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解释。
(企业名称盖章)
年 月 日